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湖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怀化市开展了2018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于2021年3月2日向怀化市反馈了督察情况,同时移交了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怀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纪委监委制定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方案,对移交的2个责任追究问题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精准实施追责问责,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的麻阳新代锰业、洪江市锰业总公司2个典型案例第一时间启动调查问责,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对履职不力的11名干部进行问责。
一、洪江市锰业有限公司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洪江市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锰渣随意堆放,下雨就会污染河水”的问题已销号,但“回头看”发现该公司锰渣库周边部分撇洪沟被锰渣淤塞,浸泡废渣的雨水经撇洪沟直排外环境,渗滤液通过收集池两处人为溢流口外排入河痕迹明显,环境污染风险突出。洪江市人民政府、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等单位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责令洪江市人民政府向怀化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洪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亦兵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局长易小军批评教育处理;责令时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副局长段祖军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时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易立明诫勉处理;给予时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傅海艳诫勉处理。
二、新代锰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台账造假
麻阳新代锰业有限公司完成了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但运维单位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并编造污水处理台账,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真抓实干,而在运行记录上动手脚、打歪主意,弄虚作假。麻阳生态环境保护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定力不够、行动不力,尤其面临新冠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的形势,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推诿拖沓、被动应付、不严不实等现象时有发生。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等单位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责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向怀化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凌谈话提醒处理;给予时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局长滕历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副局长刘淑蓉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滕元斌责令检查处理;给予时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刚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察员王连祥诫勉处理。
上述生态环境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思想认识有偏差、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有关领导干部受到严肃追责问责,教训非常深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等失职失责问题,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二次创业,努力建设“五省边区生态文明中心城市”和美丽怀化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怀化市委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