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对我市三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4月20日至23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绩效评价工作组来怀,对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进行绩效评价,并对我市2019年-2021年度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复核。

前期,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医保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办函〔2022〕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充分准备所需资料、积极配合绩效评价组的工作。
连续三天时间里,绩效评价组在市本级、鹤城区、中方县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评价工作,对我市三项资金的到位率、执行率、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了解评价,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工作建议,认真听取我市在资金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的建议,并表示将建议带回省里,以便于更好地支持我市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运用及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