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水平,适应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重新拟定《怀化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决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听证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6月20日 上午 8:30
二、听证会地点
顺天大道智慧大厦3楼指挥中心会议室
三、听证会承办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会内容
征求《怀化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五、听证会代表产生
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怀化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民等20名代表参加。
六、申请成为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户口为怀化市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在怀化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法规。
七、申请方式
单位持介绍信、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及学位证明于2023年6月15日前到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科(2号楼2305室)报名。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36号
联 系 人:陈景璇
联系电话:18674580783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经听证会组织机构审查确定,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过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怀化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文件,结合我市项目规划建设情况,提出修改意见、需解决的问题等,做好发言准备。
特此公告。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