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不得!困了累了别硬撑
发布时间:2024-08-12 15:49 信息来源:怀化警务
俗话说
春困秋乏,夏盹冬眠
夏季气温高驾车出行容易疲劳困倦
长距离持续驾车出现
操作失误概率会大大增加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试着换算下
时速100公里≈每秒行驶27.8米
时速60公里≈每秒行驶16.7米
疲惫失神几秒钟车子能“飞”出去几十米甚至上百米
危险程度不言而喻

7月28日凌晨
通道侗族自治县杉木桥村
三岔口路段
一辆重型货车突然偏离行驶道路
在连续撞上路旁树木和房屋后停下
所幸此次事故
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交警调查得知
该货车驾驶员因通宵开车
在行车途中疲劳犯困打瞌睡
一眯眼车辆便失控
撞上了路边的树木和房屋
最终,民警依法判定
驾驶人杨某因疲劳驾驶
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
疲劳驾驶属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标准》规定: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