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上岗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格局,5月30日下午,洪江区医疗保障局举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现场聘请刘逸娴等6名同志为洪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本次聘请的6名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分别来自来自人大、财政、卫健、人社、街道等多个部门,聘期2年。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等。任职期间,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需及时向区医保部门反映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等。

刘逸娴等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表示,一定充分认清担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的目的和意义,履行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职责使命,在任期内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当好医保基金的“监督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医保和群众的“情报员”,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医保政策,随时向区医疗保障局反馈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好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守好广大参保群众的“救命钱”。通过自身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全社会参与监督,与医保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