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箱内,触目惊心!
发布时间:2024-11-08 15:00 信息来源:怀化警务
深夜
一辆银色面包车趁着夜色缓缓驶来虽然民警早已在此等候多时但打开后备箱一看里面的场景还是让人触目惊心......
10月23日通道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男子车上疑似载有野生动物并正从外地返回通道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核查并在万佛山镇临口大市场前成功找到了该男子驾驶的面包车民警当即对该面包车进行检查在其车后备箱内发现野猪死体2头“黄羊”死体4只
据驾驶人龙某交代车上的2头野猪和4只“黄羊”是其当日从外地收购而来准备再次贩卖经鉴定4只“黄羊”分别为三有保护动物小麂3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1只
目前龙某已被通道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若发现相关线索请积极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