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政策通知公告

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怀化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2/04/02 1.6k 阅读 366 点赞

市直有关单位,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管委会:

为切实解决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公平竞争、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9〕5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湘审改发〔2021〕6号)等精神,结合怀化实际,形成《怀化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纳入中介服务事项123项,未列入清单的原则上不得在行政审批中提出要求或委托开展;有法律法规依据但有明确内涵、外延限定的,要严格按照限定范围实施,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内涵。审批部门依照规定需委托相关机构提供的技术性服务,应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二、动态管理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需新增、修改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属于工改中介服务事项的,由市直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市工改办提出申请,市工改办审核通过后报市审改办备案,其余中介服务事项由市直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市审改办审核通过后予以调整。

三、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据《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强化对本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加强中介服务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业信用管理,引导中介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压减中介服务时限,减少服务费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最大程度惠企便民,不断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怀化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