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双碳”经济战略决策部署,提升城市亮化水平,根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于2023年8月中下旬召开《怀化市市本级城区华灯节能改造可行性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1、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36名,其中:消费者15名,经营者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市直相关部门代表9名,鹤城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代表各1名,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代表2名,城市照明系统专业人士1名。另设旁听人员3名,新闻媒体(记者席)人员3名。
2、产生方式
(1)消费者、经营者、新闻媒体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消费者报名人数超过15人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不足15人时,委托市消委推荐产生;当经营者报名人数超过5人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不足5人时,委托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产生;当新闻媒体报名人数超过3人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不足3人时,委托其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2)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由市人大、市政协委派;市直相关部门、鹤城区政府、经开区管委、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代表,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聘请。
(3)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3人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
二、报名条件
(一) 消费者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市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信息)。
3.经常夜间出行对怀化市区道路熟悉且对夜间照明情况了解。
4.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经营者参加人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了解此次听证会讨论主题,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新闻媒体参加人
经所在新闻媒体批准同意、本人自愿参加的在职新闻工作者,且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旁听人员
愿意参加旁听,且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经营者、新闻媒体参加人和旁听人员的,请于2023年7月19日至28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到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下载相关《报名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发电子邮件或邮寄(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科。本公告及相关报名表格,可登录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自行下载。
现场报名地点: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417室市政设施管理科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联 系 人:吴鑫磊 邮 箱:920575002@qq.com
联系电话:17775918620
邮政编码:418000
特此公告。
附件:1.《怀化市市本级城区华灯节能改造可行性方案》听证会报名表
2.《怀化市市本级城区华灯节能改造可行性方案》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