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怀化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容积率认定及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2023/04/25 1.4w 阅读 296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切实推动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07〕6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怀化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容积率认定及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决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听证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5月6日 上午9时整

二、听证会地点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号楼4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承办机构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会内容

《怀化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容积率认定及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暂行规定》

五、听证会代表产生

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怀化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民等20名代表参加。

六、申请成为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户口为怀化市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在怀化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七、申请方式

单位持介绍信、公民持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5月4日前到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1号楼1604室)报名。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36号

联 系 人:周恩杰

联系电话:19374057593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经听证会组织机构审查确定,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过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怀化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容积率认定及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暂行规定》文件,结合我市容积率认定及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情况,提出修改意见、需解决的问题等,做好发言准备。

特此公告。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